本公司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开技术报告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开时间不少于五年。公开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二)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三)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四)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附件1:XHGM-ZJ250410-001-1东营市福通工贸有限公司建材厂—定期检测公示-2025.5.23
附件2:XHGM-ZJ250410-001-2东营市福通工贸有限公司石油机械厂—定期检测公示-2025.5.23
附件3:XHGM-ZJ250410-001-3东营市福通工贸有限公司制氧厂—定期检测公示-2025.5.23
附件4:XHGM-ZP220805-001东营翰腾工贸有限公司—控评公示 2025.5.29
附件5:XHGM-ZP250318-001利津县昌盛成品油运销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控评公示表2025.5.29
附件6:XHGM-ZP250318-003利津祥泰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控评公示表202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