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开技术报告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开时间不少于五年。公开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二)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三)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四)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附件1: XHGM-ZJ210923-002山东正和热电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附件2:XHGM-ZP210706-001东营淼宏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食用植物油生产项目预评价
附件3:XHGM-ZS210702-001山东丽美特科技有限公司2.8万吨年环保高固体分涂料加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