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开技术报告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开时间不少于五年。公开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二)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三)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四)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附件1: XHGM-ZP230519-002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腐增强材料及特种压力容器控评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