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开技术报告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开时间不少于五年。公开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二)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三)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四)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附件1: XHGM-ZJ221215-001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热力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附件2: XHGM-ZP230131-002东营泰宝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附件3: XHGM-ZJ230320-001胜利油田长龙石油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附件4: XHGM-ZP230131-001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35th锅炉节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附件5: XHGM-ZP230131-003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催化再生烟气臭氧脱硝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附件6: XHGM-ZP230131-004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催化烟气除尘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